中国政府性债务逾20万亿元,有地方存风险隐患
来源:ATFX 发布时间:2013-12-31 14:54:24
亚汇网12月30日讯——中国审计署周一(12月30日)发布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70万亿元人民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审计署发言人表示,此次审计的政府性债务范围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审计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
审计结果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有87%投向了市政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其余债务资金用于工业、能源等方面,大多数债务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负债率为36.74%;总负债率为39.43%,均低于国际标准参考值。全国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为0.91%,对外债的依赖性小,不易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但债务来源中银行贷款比重较高,对国内金融体系依赖性较强。
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105.66%;处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确定的90~150%的债务率控制标准参考值范围之内。政府或有债务规模比较大,但未来部分存量或有债务也可能逐步予以剥离。
发言人表示:“如果债务人自身收入状况良好,政府则不需要承担政府或有债务偿还责任。”
发言人认为,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年均增长19.97%;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有的地区债务率已经超过100%,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
发言人还表示,地方政府财力有限,普遍通过举债弥补资金缺口;地方领导干部盲目举债发展,另外违规融资、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等问题和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薄弱是债务增长的主要原因。
发言人谈到,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和出台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具体措施。今后审计机关建议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政府负债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
此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称,着力防控债务风险。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明确责任落实,省区市政府要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
审计署2011年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进行了审计,公布2010年底为10.7万亿元人民币。
以下为分析师评论:
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王远鸿说:“因口径不同,虽不能简单地将此次公布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2010年底的10.7万亿元相比,但从地方政府债务的绝对值看增长的比较快,而总的规模基本符合此前市场预期。”
申银万国首席宏观分析师李慧勇表示,值得注意的是,把2013年6月底的静态数据和2014年到期的数据区分开来,不但知道总体负债状况,还知道未来一年可能的资金压力在什么地方,有助于消除市场不必要的担忧。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战略规划部付兵涛说:“对中国政府而言,并不是还不起钱,也不是明年到期的钱多了还是少了,而是期限结构是不是合理,因为政府都是长期建设,要看债务曲线是不是跟现金流相匹配。”
中国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王远鸿说:“摸清家底后有助于下一步地方政府债务的分类监管,有条件,有能力地方仍有发债的空间,风险大的则以控制风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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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署:今年6月底各级政府有偿还责任债务20.70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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