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子女非亲生 诉讼维权得支持
来源:ATFX 发布时间:2022-08-29 04:48:02
案情再现
梦先生与杨女士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梦先生调到外省工作,其间每个月回来两次。2015年,杨女士生下儿子小梦,梦先生申请将工作调回。由于双方婚后未长期共同生活,矛盾较大,最终于2017年离婚,小梦随杨女士生活。一次偶然的机会,梦先生发现小梦的血型为AB型,而他和前妻分别为O型血与A型血。为此,梦先生偷偷带着小梦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小梦与其无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梦先生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与小梦无亲子关系,并要求杨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返还抚养费。
律师说法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的唐立明律师对该案进行了详细解析。本案中,梦先生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关键点在于能否举证证明其与小梦之间不具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梦先生手中虽然有《亲子鉴定报告》能够证明己方主张,但由于是单方自行委托鉴定公司所作,在杨女士不认可《亲子鉴定报告》、认为鉴定程序不合法,且明确拒绝配合进行鉴定的情况下,梦先生似乎陷入困境及被动局面。
好在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中对此情形作了规定,司法解释规定,父或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的,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中,梦先生提供的《亲子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不利于杨女士,且根据医学常识来看,血型分别为O型及A型的夫妻也不可能生出血型为AB的子女,在杨女士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鉴定结果不利于杨女士,据此推定梦先生与小梦不存在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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