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购买调换金饰要“两防”
来源:ATFX 发布时间:2014-07-11 09:59:59
导报驻金华记者 林伟胜通讯员 翁长武/文
6月19日,永康市民施先生到当地一家金店,用此前在该店购买的、一条4.08克重的某品牌铂金950项链,调换一条5.52克重的同品牌铂金999项链,店方说,以旧换新要收铂金950和铂金999之间的差价100元/克,另收加工费35元/克,再按照当日铂金价格440元/克计算,这次调换应付费用,为旧项链克重乘以差价与加工费之和,再加上当日金价乘以新旧项链克重的差额,实际收费1180元,他同意换了。
施先生说,第二天,他在同一条街看到另外一家金店,销售的铂金950和铂金999饰品的标价分别是370元/克和390元/克,两者差价只有20元/克;接下来,再看当地其他金店的这两种铂金饰品,差价一般也只有三四十元/克。
“同一条街,同样的东西,两家金店开在面对面,开价居然相差这么大,这家金店收我差价100元/克,也实在太高了!还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没有货比三家,被多收了钱啊!”7月1日,他以该店“不明码标价、铂金换铂金多收了差价”为由,投诉到当地12315消费维权热线,要求退差价。
店方承认,当日该店确实存在着少量的铂金饰品只标克重、未标价格的情况,承诺会马上进行整改,但不承认自己给施先生调换铂金项链时多收了差价,认为每家金店的铂金饰品品牌、进货渠道、进货价格、店租成本等各不相同,每日金价也不同,调换时收取不同的差价很正常。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购物发票上除了写有“铂999项链换回Pt950”和新旧项链金重“5.52克”、“4.08克”外,还印有“铂金饰品调换收取35元/克、黄金30元/克、钯金30元/克饰品按当日金价调换,投资金条回购按当天基础金价少2元/克,扣1%损耗 (钻石及K金不予调换)”的内容,但未发现有如何收取差价方面的内容。
当日,经消保人员调解,店方同意按照其要求退还差价:即铂金950和铂金999之间的差价按照30元/克计算,去零头后取整数,实际退还差价280元。对处理投诉中发现的该金店部分商品不明码标价涉嫌违法的行为,永康市有关部门还在调查处理中。
此前,永康市12315消费维权热线也接到过两起金饰调换方面的消费投诉。
为此,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到金店购买、调换金、银、铂、钯之类的贵金属饰品,消费者要注意两防:
一防促销概念迷人眼、一字之差赚差价 要预防极个别不法商家利用一字之差、一个英文字母之差偷换概念,比如用“足金”冒充“千足金”、用“钯金(Pd)”冒充“铂金 (Pt)”,或者使用 “万足金”(“9999金”)等不在国家命名标准之内的自创概念,进行虚假或者容易引人误解的宣传促销,赚取其中的差价。
消费者在此类购物前,可请教行家掌握一些贵金属饰品及其调换方面的专业知识;购物时,查看饰品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到标识齐全、标注内容合法规范;购物后,注意发票上所开内容是否与饰品印记、标签内容相一致,是否与店员宣传促销时讲述的内容相一致,对克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商家当场进行对饰品重量进行复秤。
二防空口无凭买时容易换时难 不少消费者在购买贵金属饰品时,往往会在款式、式样和能否调换方面很纠结,这时店员往往会告诉你,买回去不喜欢的话可以来换呀。你一听以为很方便很合算,就爽快掏钱买单了,结果发现真的想换时,就没那么容易了,可能有许多变数、门槛和解释。
对此,消费者防范的方法是尽量让商家的口头承诺变成书面的不会引起歧义的合同约定,特别是收取加工费等各项费用的约定;对违法的“店规”、“行规”、格式条款说“不”,必要时可以向12315举报,甚至诉诸法院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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